终本案件是指 法院在执行过程中,由于被执行人没有可供执行的财产,或者财产暂时无法处置,而依法裁定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的一种结案方式。这种结案方式并不意味着法院彻底放弃了案件的执行,而是暂时中止执行程序,待发现被执行人有财产后,申请人可以随时申请恢复执行。
终本案件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例如:
被执行人没有可供执行的财产,或者法院已经采取了必要的执行措施,但财产仍无法处置。
一般应满足自执行案件立案之日起已经超过三个月的条件,但对于已经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完成必要执行措施的,可以不受此条件限制。
终本后,执行申请并未撤回,申请人可以在发现被执行人有财产后随时申请恢复执行。
需要注意的是,终本案件并不等同于案件的彻底结束,而是暂时中止执行程序。如果未来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的财产,申请人可以依法申请恢复执行,且不受执行时效的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