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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公积金可以取出来吗怎么取(如何提取住房公积金?)

10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4-10-01 09:06:29    

一.青岛市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可申请提取公积金: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具有产权的自住住房的;2.偿还购买具有产权的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3.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3个月,本人及配偶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无自有产权住房且租赁本市住房的;4.我市批复的城镇老旧小区改造的;5.在青岛市行政区域内购买新建商品房,已经与房地产开发企业签订网签购房合同,尚未足额交付首付款的6.离休、退休的;7.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8.出境定居的;9.享受本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10.与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未在异地继续缴存住房公积金,账户封存满半年的;11.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12.实施既有住宅加装电梯项目的,可以提取本人和直系亲属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


二.公积金提取流程

1.租赁提取:适合无房者,需要身份证,一类银行卡2.离职全提:这个操作便捷,无需多种材料,提交一类银行卡就好了,封存满6 个月哦,社保也是需要同步的才可以3.转移提取:上班区域迁至外地,可将本地公积金全部转外地然后全提,需要身份证,一类银行卡4.购房提取/翻新大修:需要购房的合同发票,产证,身份证,已婚的需要结婚证。

三.办理地点

带着相关材料去当地的公积金管理中心取号办理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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