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社保迁出(转移)的办理流程如下:
参保人员需为暂时中止状态(停保)。
本人办理:携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男满50周岁、女满40周岁,另需提供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他人代办:需要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书、代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单位办理:需要《南京市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人员花名册(转出)》和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打印凭证:前往柜面打印《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和医疗《参保凭证》。
交给新参保机构:将凭证交给之后要继续缴纳保险的地区新参保机构。
新参保机构寄联系函回原参保机构:新参保机构寄送《基本养老保险转移接续联系函》和《基本医疗保险转移接续联系函》回原参保机构。
原参保机构寄信息表至新参保机构:原参保机构收到联系函后寄送《基本养老保险转移接续信息表》和《基本医疗保险类型变更信息表》至新参保机构。
办理地点: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可以通过“我的南京”APP、“江苏智慧人社”APP、“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等线上渠道办理社保转移。
线下办理:材料齐全后,一般需要15个工作日完成转移手续。
网上办理:提交申请后,可以随时通过“社保转移进度查询”模块查询办理进度。
如需将南京市本级社会保险转出至外市,建议先与当地社保部门联系,如当地同意接收,南京市社会保险即可办理转出养老及医疗保险的手续。
建议选择线上或线下渠道,提前准备好所需材料,以确保转移过程顺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