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户集体户口需要以下材料:
出生医学证明;
父母双方居民户口簿和 居民身份证;
父母结婚证(非婚生的除外);
集体户口所属单位同意申报户口的证明。
如果是单位集体户口,还需要以下材料:
单位介绍信及证明;
《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资质证》原件及复印件;
能够确定集体户口落户准确地点的房屋所有权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单位确定的户口协管员填写《申请设立集体户口登记表》;
户口协管员与派出所签订的《责任书》。
对于其他特殊情况,如学校集体户口,需要的材料包括:
户口本;
身份证;
学生证;
学校开具的准许迁入集体户口证明。
建议在办理集体户口落户时,先咨询当地派出所或户籍管理部门,了解具体要求和流程,以确保材料齐全、准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