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违建房的拆除需要遵循以下步骤和程序:
政府部门会对农村地区进行调查,确认违章建筑的具体情况,包括面积、结构、用途等。
确认违章建筑后,行政机关会向违章建筑的所有人发出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责令其停止违法建设行为。
如果当事人拒不拆除违章建筑,行政机关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应依法向其发出行政处罚告知书,告知拟处罚结果和当事人享有的陈述、申辩等权利。
当事人有权对行政处罚决定进行陈述和申辩。如果当事人要求听证,行政机关应当组织听证。
在听取当事人的陈述和申辩后,行政机关会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并送达当事人。
如果当事人逾期拒不拆除违章建筑,政府可以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在人民法院批准后,行政机关会组织相关部门进行强制拆除,确保拆除过程合法、安全。
违章建筑的所有人如果认为自身权益受到侵害,可以通过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等途径寻求法律救济。
在整个过程中,行政机关应严格遵循《行政处罚法》、《行政强制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确保拆除行为的合法性,并尽可能减少对当事人权益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