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划生育证明可以在以下地点办理:
户籍所在地的乡镇或街道的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如果是流动人口,则可以在现居住地的计划生育相关机构办理,但可能需要准备更多材料。
户口所在地的街道小区的计划生育办公室,需要携带结婚证、无婚姻证明、户口本等相关材料。
户口所在地的计划生育服务站,有些地区政策放宽,育龄妇女第一胎基本不用到当地计生部门开具计生证明。
现居住地的社区工作站,适用于拟生育第一胎孕期检查和住院分娩的情况。
拟入户地的街道计划生育工作机构,适用于市外迁户人员、再婚夫妻、怀孕二胎及以上或生育两个子女及以上的情况。
拟入户地的区级人口计生部门,适用于怀孕二胎及以上或生育两个子女及以上的情况。
当地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官网,可以在线办理生育证明,填写资料后可以选择取证方式。
建议您根据自身情况选择最近的地点进行办理,并提前准备好所需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