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回重审的案件开庭的时间 没有明确的规定。发回重审的案件适用第一审程序,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过批准可以延长。
具体来说,发回重审的案件审理时间如下:
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法律规定三个月结案。
需要注意的是,发回重审的案件,原审人民法院应当按照第一审程序另行组成合议庭。
因此,发回重审案件的开庭时间主要取决于案件的审理程序及具体情况,法院会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完成审理。建议当事人与法院保持沟通,了解案件的最新进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