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效借条的情况主要包括: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如未成年人或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成年人)签订的借条无效。
通过欺诈、胁迫等手段迫使对方签订的借条,或虚构债务的情况,借条无效。
如果借款用途为非法活动(如赌博、走私、贩毒等),或者利率超过法律规定的上限,借条无效。
借条内容被单方面涂改未经双方同意、书写不规范难以辨认、缺少关键信息(如借款人信息、借款金额等)的借条无效。
超过诉讼时效的借条,法院可能不予受理。
如果借条中没有明确还款期限,可能影响其法律效力。
没有实际支付借款的借条,或基于感情因素产生的借条(如青春损失费、精神损失费等),在没有其他证据支持的情况下,通常无效。
出借人明知对方将借款用于违法活动仍然提供借款,借贷关系不受法律保护。
以上情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司法解释进行规定。需要注意的是,具体情况可能因案件细节而异,建议在遇到类似问题时咨询专业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