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南京户口有多种方式,以下是一些常见的方法:
具有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或45周岁以下本科学历毕业生(含同等学历的留学归国人员、非全日制研究生)。
正在缴纳本市城镇职工社会保险,且已连续缴纳6个月以上的40周岁以下大专学历毕业生。
父母投靠入户:父母投靠子女。
夫妻投靠入户:符合法定婚姻规定并领取结婚证。
配偶及子女投靠入户:夫妻及未成年子女投靠。
子女投靠父母:新生婴儿随父随母自愿。
海外留学人员来宁求职可落户。
本科生落户需工作满1年、连续缴纳社保满1年。
自主创业毕业生落户需具有完税凭证。
海外高层次人才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可落户。
持有本市有效的《江苏省居住证》。
在本市城镇有合法稳定住所。
正在本市合法稳定就业且近2年内连续缴纳社会保险。
累计积分达到100分。
无严重刑事犯罪记录。
在南京市购买成套住宅商品房(含二手房),面积达到60平方米,则可以落户本人及配偶和未婚子女共3人,房屋面积每递增20平方米,可增加直系亲属一人。一套住房5年内,可享受一次购房落户政策(原房主的户口须迁出)。
干部、职工因工作调动需要迁移户口的,可凭组织、人事、劳动及上级主管部门的调动通知和迁入单位的户口接收证明,到迁入单位的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由派出所内勤民警发给《户口准迁证》。
凡在市区购买房屋,以及自建私房或其他原因拥有房产同时具备稳定性生活来源,要求迁移户口。
办理流程:
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如适用)、工作单位证明、社保证明、居住证明、房产证明等相关材料。
申请人需将准备好的材料提交至南京市公安局户籍管理部门或当地派出所,填写相关申请表格并提供真实有效的个人信息。
南京市公安局将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并进行调查核实。审批时间通常为30个工作日左右,期间可能需要补充材料或接受面试。
审核通过后,申请人将获得南京市户口迁入证,证明户籍已成功迁入南京市。一般可以到派出所或公安局领取。
如果本人在宁有产权住房,应当在产权住房处登记户口;如本人无住房,但直系亲属有产权住房,可在直系亲属产权住房处登记户口。
不具备上述条件的申请人,可以在政府提供给本市中低收入家庭的租赁性住宅用与单位办理公有房屋租赁的住宅用房、本地房产管理部门发放公有房屋租赁证住宅用房处登记户口。
条件均不具备的申请人,应按居住证系统记载的居住地址所在社区户登记户口。
建议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合适的落户方式,并提前准备好所有必要的材料,以确保办理过程顺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