卖地收入的分配规则如下:
归集体所有,应分配给本集体经济组织的所有成员。
归土地承包人所有,应分配给在承包期内失地的土地承包人。
归经营种植者和附着物权利人所有,具体分配可由村集体召开村民会议讨论决定。
主要用于符合条件的被征地农民的养老保险等社会保险缴费补贴,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规定单独列支。
包括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矿产资源专项收入、海域使用金、无居民海岛使用金等,全部划转给税务部门负责征收。
建议:
集体土地:卖地收入归集体所有,具体分配由村民会议讨论决定。
国有土地:卖地收入归政府所有,用于社会保障费用和其他相关费用。
请根据具体土地性质和相关法律法规,确定卖地收入的分配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