丧偶后再婚的流程如下:
双方的有效常住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
丧偶一方需提供已故配偶的户口注销证明。
3张近期2寸的半身免冠彩色合影照片。
双方需填写并签署一份声明,确认自己当前无配偶状态,且与对方无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
男女双方持上述证件材料,共同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
婚姻登记处工作人员将核对户口本、身份证信息,确认身份证是否有效、照片是否与本人相符。
工作人员会询问双方是否自愿结婚,并收取登记费用。
双方需签署声明书,进行签名、按指印等手续。
工作人员将编号、登记并打印结婚证,填写结婚登记审查处理表。
完成登记手续后,相关材料将存档,并当场向双方发放结婚证书,正式宣告双方结为夫妻。
法律依据
《婚姻登记条例》第二章第五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注意事项
如果已故配偶的户口已在当地派出所注销,丧偶的当事人可以随时与现在的爱人前往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若已故配偶的户口尚未注销,需要先携带死亡证明、火化证明等相关材料到派出所办理户口注销手续,然后才能与现在的爱人一同前往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通过以上步骤,丧偶人士可以顺利完成结婚登记,正式开启新的婚姻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