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当事人填写《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申请表》。
如果当事人有工作单位,则需由单位审核并签署意见;若无工作单位,则由村(居)委会审核并签署意见。
当事人需携带填写完整的申请表、本人身份证、子女出生证、户口簿等材料。
如果孩子归属于一方抚养,则需要提供抚养方的户口簿和身份证;若孩子采取共同抚养方式,则双方都应提供相关证明。
当事人将申请表及相关材料提交至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进行审核。
审核通过后,将报给当地计生委员会进行最终审批。
计生委员会在接到申请后30天内完成审核,并为符合条件的当事人发放《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法院在审理离婚案件时,会考虑孩子的年龄、健康状况、父母的离婚协议等因素,并据此作出相应决定。
建议
提前准备:提前准备好所有必需的材料,确保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咨询当地计生部门:在办理过程中,如遇到不明确的地方,及时咨询当地计生部门或相关机构以获取帮助。
注意时效:注意各个步骤的时间要求,确保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所有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