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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哪些程序属于违法

10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1-13 08:29:42    

在招标过程中,以下程序属于违法行为:

招标人未依法履行项目审批/核准手续而招标

未依法进行项目审批或核准手续,擅自进行招标活动。

招标人不具备自行招标能力而自行组织招标

招标人不具备自行招标的法定资格和能力,而自行组织招标活动。

招标人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不具备代理条件

招标代理机构未取得相应的代理资格证书或不符合代理条件。

招标代理机构使用涂改、出租、出借、转让的资格证书

招标代理机构使用无效或非法的资格证书进行招标活动。

招标代理机构在代理项目中投标或代理投标,或提供咨询服务

招标代理机构在代理的招标项目中参与投标或提供咨询服务,违反代理职责。

未在指定的媒介发布招标公告

未按照法律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发布招标公告,影响招标的公开性和透明度。

邀请招标不依法发出投标邀请书

在邀请招标中未按照规定发出投标邀请书,违反招标程序。

招标文件或资格预审文件出售时间不足五个工作日

从招标文件或资格预审文件出售之日起至停止出售之日止,时间不足五个工作日。

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招标文件发出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二十日

未按照法律规定,从招标文件开始发出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二十日。

应当公开招标而不公开招标

应当公开招标的项目未进行公开招标,而是采取邀请招标或其他非公开招标方式。

不具备招标条件而进行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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