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抚子女包括以下几类:
指烈士的子女。
指因公牺牲军人的子女。
指一级至四级残疾军人的子女。
指现役军人的子女。
指退役士兵的子女。
指残疾军人的子女。
指伤残人民警察的子女。
指伤残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子女。
指伤残民兵民工的子女。
指在乡退伍红军老战士的子女。
指西路红军老战士的子女。
指红军失散人员的子女。
指带病回乡退伍军人的子女。
指参战及参加核试验部队退役人员的子女。
指部分年满60周岁的烈士子女。
指60周岁以上农村籍退役士兵的子女。
这些子女根据相关政策法规享有特殊的抚恤待遇和教育优待,以保障他们的基本生活和教育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