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报废应当 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监管。具体办理流程包括:
报废汽车的拥有者应当及时向当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车管所)提交报废申请。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在受理报废申请后,会出具《机动车报废证明》,并告知车主将报废汽车交售给报废汽车回收企业。
车主需将报废汽车交售给指定的报废汽车回收企业,并由回收企业按规定进行登记、拆解、销毁等处理。
报废汽车回收企业处理完毕后,会向车主出具《报废汽车回收证明》,车主凭此证明向汽车注册登记地的公安机关办理注销登记。
综上所述,汽车报废的办理和监管主要涉及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包括车管所等具体办理地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