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扣押的物品主要分为以下几类:
液体、粉末、食品、货币、烟草、酒精、电池、种子、水乳、薯片、茶叶、药品、口罩等。
衣服、鞋子、袜子、宠物用品、健身器材、床上用品、母婴用品、普通书籍、文具用品等。
无法出口的家具如原木、稀有木材、濒危木材、古董文物类家具,例如红木家具、海南黄花梨沉香木、黄檀木等。
申报价值和估价不一致、品名和产品不符、装箱清单不详、收货人条件不允许、私人物品超过5000人民币货值、其他国家规定的政策中应当扣留的货物等。
有走私嫌疑的货物、物品、运输工具,以及与违反海关法或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货物、物品、运输工具有牵连的账册、单据等资料。
涉及毒品、赃物等非法物品的旅客行李物品。
超出个人自用合理数量且未按规定报关的物品,特别是监管条件严格的货物如奶粉、母婴用品、保健品、食品、化妆品等。
海关认为需要进一步检查以确保不违反法律法规的物品。
侵犯知识产权的货物、动物制品、废旧物品等,可能会被移交主管部门处理、销毁或捐献给公益组织。
货币作为重要的经济工具,携带超过规定量或未申报的情况下会被扣押。
海关扣押物品的具体情况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具体情况进行判断和处理。建议相关当事人严格遵守海关规定,确保货物合法合规,避免因违反规定而造成不必要的麻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