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现行法律规定,借条上利率的最高限额是 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四倍。具体来说: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五条和第二十六条。
《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
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的四倍。例如,如果一年期LPR为3.85%,那么借条上的最高利率为3.85% × 4 = 15.4%。
超过一年期LPR四倍的利率部分不受法律保护。
四倍以内的利率部分为合法利息,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合同约定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因此,在签订借条时,双方应确保约定的利率不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四倍,以避免法律纠纷并保护双方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