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官司的地方叫做 法院。具体来说,人民法院是负责审理案件的司法机关,包括最高人民法院、高级人民法院、中级人民法院和基层人民法院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通常应在被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如果被告的住所地与其经常居住地不一致,则应向经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在某些特殊情况下,如被告下落不明,也可以在原告所在地的法院提起诉讼。
打官司的地方叫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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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起诉要本人
为什么发传票
怎么成为苏州户籍
抗诉书怎么递交
没地方住怎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