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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禁牧补贴怎么发

10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1-04 22:14:16    

内蒙古禁牧补贴的发放程序如下:

申请

草原补奖由农牧户自愿向所在嘎查申请。

嘎查组织召开村民大会,对申请人的资格及条件进行确认,对符合补奖条件的予以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报苏木镇审核。

审核

苏木镇对嘎查上报的申请补奖人员进行初步审核,并将初步审核名单报旗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政策领导小组最终审核。

审核通过后公示无异议,嘎查与农牧民签订《禁牧责任书》或《草畜平衡责任书》。

发放

各苏木镇对享受草原补奖人员进行清册录入并报至农牧部门。

旗级农牧部门负责对享受草原补奖人员进行资金初审,初审后报至旗财政部门复审,复审无误经财政“一卡通”发放到户。

发放标准

禁牧区补助标准

1至6周岁(含6周岁),每人每年补助6000元。

7至16周岁(含16周岁),每人每年补助10000元。

17至20周岁(含20周岁),每人每年补助15000元。

21至56周岁(含56周岁),每人每年补助34000元(此年龄段需要缴纳养老保险费)。

57周岁及以上人员属已享受养老金人员,在领取养老金基础上,每人每年补助15000元。

建议:

农牧民在申请禁牧补贴时,应确保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以便顺利通过审核。

嘎查和苏木镇应严格按照规定程序进行审核和公示,确保补贴资金的公平发放。

农牧民在签订《禁牧责任书》或《草畜平衡责任书》后,应严格遵守相关规定,确保禁牧和草畜平衡制度的有效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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