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包手是指 具有工程发包主体资格和支付工程价款能力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发包人有时也被称为发包单位、建设单位、业主或项目法人。
发包人的主要职责包括:
1. 提供设计依据资料,并对资料的正确性负责。
2. 提供必要的现场工作条件。
3. 进行外部协调工作。
4. 承担其他相关工作。
5. 保护设计人的知识产权。
6. 遵循合理设计周期的规律。
7. 可以与总承包人订立建设工程合同,也可以分别与勘察人、设计人、施工人订立勘察、设计、施工承包合同。
发包人应当具有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并具备法人资格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企业法人和社会团体,或其他依法登记的组织和个人。